中国网四川南充11月25日讯(李彪) 2011年12月6日,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甲公司借款100万元。因担心乙公司无力还款,二公司经协商于2014年6月27日达成《车辆抵偿协议》,约定乙公司用其所有的5辆货车和1辆商务车作价抵偿借款。
重庆某典当行以11.5万元收抵了一辆小汽车,当抵押期满去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这辆车到底有什么问题?近日,重庆市黔江区警方辗转湖北、广东等地,成功侦破一起汽车抵押诈骗案件,原来典当行一纸合同抵押来的竟是一辆“套牌车”。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以物抵债,转让自己的车给了债权人;有的人为了节省费用,转让车辆后不过户或拖延过户。殊不知,这种操作将带来巨大的麻烦......基本案情莫某花费10余万元购入一辆新能源的轿车用于网约车运营,并为该车办理了网约车营运证。一年后,莫某因个人原因外出,欲出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