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郑州市印发《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按照政策,郑州将推出房票安置政策,选择该安置方式可奖励8%补偿权益金和3个月过渡费,被征收人凭票购买商品房,不计入限购套数。
6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发文实施棚改房票安置办法,其中明确奖励和优惠政策,选择房票安置的购房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同时以现金方式奖励3个月的过渡费,可在所有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企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行选择,不限于房票核发机构所在行政区域,所购住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享受税收减免等。
原房改课题组组长、现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在6月21日下午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库存是全国许多城市的“痒处”,该《办法》可称妙招,恰恰有效挠在去库存的痒处,郑州市的做法很聪明,值得其他城市参考。
房屋征迁后打算买房的居民,从此多了一种选择——10月29日,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贾河村20户村民已发放电子房票,群众在售楼部有序选房并签订购房协议,这是郑州市《郑州市征收安置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发布后的首张“开票即购房”房票。
其实河南郑州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早在2022年的4月22日,江苏省常熟市就率先印发了《常熟市住宅房屋搬迁定向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便规定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房票制度”,让征收拆迁应当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转换为一部分“房票”加小部分货币的补偿方式,相当于拿“白条”、“代金券”取代大量的现金补偿,只需支付一小部分货币补偿就可以完成拆迁补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