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更明、记者范小勇报道:2月3日,遂川县碧洲镇白水村老党员梁庭璞握着该镇政府送来的生活补贴,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个有着50年党龄的老党员,尽管生活较困难,仍积极参与村里的各项事务,主动担任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和人民调解员。
村干部是一个村子不可或缺的核心人员,肩负着村里的大小事务,还要负责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可以说村干部做的工作不到多样化还需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一个好的村干部是人见人夸,相反一个不作为的村干部自然是人人喊打。
为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党员的政治关怀和尊崇厚待,党中央决定,在“七一”前夕,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0元,中管党费补助2000元。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6月29日上午,冀州区直“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在区委党校举行。仪式上,刘保哲讲述了我党百年来的光辉历程,表示这些伟大成就离不开在座老党员们的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同时希望老党员们要保重身体,继续关心支持区委、区政府工作。
老人上了年纪以后,失去工作能力,收入也随之减少,老年生活依赖养老保险、银行储蓄、其他投资收入,当然政府也针对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助,也就是高龄津贴,那么 河北省去年常住人口7448万,其中65岁以上老人1111万,那么针对高龄老人,河北省高龄津贴又会发多少呢?
今年是我党成立100周年,不少地区都相继出台了针对老党员的一些经济政策上的帮助。按照入党时间划分,1937年7月6日前入党,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 ,分别每人每月提至820元、760元、680元。
在喜迎建党103周年之际,河北各地通过举办颁奖仪式、上门入户授奖等形式向党龄满50年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并鼓励他们继续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做好“传帮带”。老党员们胸前闪耀的纪念章和飘扬的红绶带,是忠诚担当的最美象征。
株洲市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近日启动。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从前一年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中,按每年50万元划拨,保证每年100万的固定资金。平时还可以通过党内捐赠和社会团体、个人自愿捐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2021年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