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韩国知名演员刘亚仁因涉嫌滥用异丙酚等罪名被判刑。据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协议25部在一审判决公审中,以违反毒品类管理法、吸大麻及教唆、教唆销毁证据等罪名,判处被不拘留起诉的刘亚仁有期徒刑1年和罚款200万韩元。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当地时间9月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韩国演员刘亚仁吸毒案进行宣判,判处刘亚仁一年有期徒刑,当庭收押。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吸食大麻等罪名,一审判处刘亚仁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万韩元。
今日,韩国媒体报道称首尔龙山警察署上周就刘亚仁被告事件做出了不移交的决定,原因是“证据不足”。上个月28日警方传唤了刘亚仁,以起诉人的陈述、参考人的陈述以及周边监控录像等为基础,掌握了相关嫌疑的事实关系。
3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协议25部在一审判决公审中以违反毒品类管理法、吸大麻及教唆、教唆证据销毁等罪名判处被不拘留起诉的刘亚仁有期徒刑1年和罚款200万韩元。此前,检方在7月24日的决审公审中要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罚款200万韩元,追加罚款154万韩元。
据韩国媒体消息,11月19日,韩国知名演员刘亚仁吸毒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刘亚仁律师称:“被告人因此次事件经历了父亲去世的痛苦,应该以因自己导致父亲病情恶化而离开人世的负罪感度过这一生,没有比这更大的惩罚了。”律师恳请法院参考刘亚仁之前的社会贡献,在最终量刑时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