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流行一种说法,中医医生一张方子,超过13味药,就不是好医生,超过18味药就是无良庸医了。就是说如果有病了,去看中医,就得要求中医医生,少开几味中药药,还要见效快,医生多开中药,就是想多挣钱,就不是好医生。
但急诊科医生有时候也会接诊慢病患者,能不能开超过三天的药呢?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近日,高血压、糖尿病等8类慢性病被纳入北京首批市级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最新文件还指出,长处方可开具4-12周、8-12周不等,同时要优化适合长处方开具的门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适宜长处方政策的激励引导机制。其实关于长处方,北京早有探索。
有关部门不来还好,万一来了要检查,如果不知道处方书写规范标准,都不能临阵磨枪。当合并用药的品种数为 2~3 种、4~6 种、7~10 种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 1.8%~2.7%、3.9%~6.1%、7.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