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通过不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治理体系,建立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机制,现代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起来,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围绕基本框架,把重点转向税制改革、税收体系健全、征管方法完善等方面,把提高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作为改革和完善的重点,更好地让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协调运行,让税收与经济的关系更加紧密,税收对经济调控的作用更大。
第一章 税收制度概述 第一章 税收制度概述 第一节 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特质 一、税收制度的基本概念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一个历史的、财政的范畴,是国家财政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规范。
一、什么是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王闻越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起草了3部法律案,具体负责联系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等9部税收法律和个人所得税法等2部税法修正案,正在负责联系审议审计法修正草案,持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在直接税改革上我们势必会面临一些难题。但如果碰到难题我们便退而放弃改革进取,矛盾会积重难返,贻误现代化大局。现阶段确定建立不动产登记体系,加快立法开征房地产税,的确是一种倒逼,即拖了这么多年的“攻坚克难”,一定要有一个解决方案。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项税收法令及征税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条例、办法、暂行规定等税收基本法规以及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