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诉讼,胡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男方王某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男方支付她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男方收到诉状挺惊讶的,“有这个规定吗?”法官助理付赛雅称家务劳动是无形的但不是无价值的,家务劳动也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近日,中原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一起案例,在婚姻生活里,女性往往承担着大量家务劳动,从操持日常起居到教育子女、照顾老人……这些付出虽无形却是家庭稳定的基石。然而女性的这些付出有时候却会被人忽视。胡女士就是其中之一,最终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中新网山西新闻3月12日电 (刘小红)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十个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一个案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负担主要家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男方补偿。上述案例为刘某男诉刘某女离婚纠纷案。
■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离婚时支付“家务补偿”的案例,当事全职主妇离婚获补偿1万元引发关注。■ 记者注意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家务补偿”条款。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至今,各地已出现多个家务补偿的判例。
来源:广州日报 夫妻一方抚育子女、照顾家庭, 负担较多的家庭义务, 那么,离婚时能请求家务补偿吗?郝美(化名)原系一名高薪、优秀的职业女性,2017年与甄俊(化名)登记结婚后不久怀孕。因妊娠反应大,郝美放弃工作,长期在外省的娘家养胎。
非全职家庭主妇虽有一定收入,但承担抚养子女等较多家务劳动。倘若婚姻难以维持,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家务劳动补偿?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酌情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家务补偿金2万元。2010年,王梦(化名)与李丽(化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据大象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案,案件中,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男方支付5万元的家务劳动补偿。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自愿离婚,并约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承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我国民法典明确肯定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旨在倡导公众对家务劳动的认可和肯定,以此提高家庭内部合理分工,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