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裹脚确实是赵宋开始的风气,并不普及,宋时汉女的日常生活是踢球骑驴,然后到了朱明,晚明宫女入选就解了脚,其中一个宫女后来当了孝靖皇太后我后面会提到,大户人家的女鞋出土皆30码以上,即使是皇室,崇祯的田贵妃缠足后骑马百步穿杨,周皇后未缠足,明末四川186cm高的女将秦良玉要是缠足怎么打仗。
缠足是中国古代存在的一种陋习,从女性四岁起便用布将女性的双脚紧紧缠裹,使之双脚因外力导致畸形变小,直至成年后确定骨骼不会再生长才能“解放双脚”,甚至还衍生出了所谓“三寸金莲”的说法,也就是成年女子的双脚不能超过三寸的长度,如此才能不被耻笑,顺利嫁人。
缠足,又称札脚、裹足,即人为地改变足部的天然形态,强制用5尺长2寸宽的长布条等材料缠裹女童双足,将除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向脚心,使脚尖处更尖,脚底处凹陷,脚背处隆起,从而形成“笋”形的“金莲”。
提及女性形体观念的变迁,我们便不得不谈到“缠足”,这是曾经普遍盛行于中国,并茶毒广大女性的社会旧俗,作为女性形体观的重要体现,探究近代宁夏女性禁止缠足情况的变迁,即是对女性形体观念演化的分析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习怪俗、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串缠裹起来,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形状,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