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新闻网】小到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大到抚养子女、照料老人,日常生活中这些琐碎且繁杂的家务劳动的“价值”正在被看到、重视与保护。目前,从各地法院公布的一些离婚案例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会获得额外经济补偿。
视觉中国供图夫妻之间,如果一方在家务劳动中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价值所在。但这种价值如何用金钱去度量,一直是离婚时实际操作上的难题。近日,江苏镇江扬中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给出了亮眼的答案。
夫妻对家庭的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价值所在。近日,江苏省镇江扬中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中全职太太最终获200万元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全职妈妈或全职太太,以前被称为家庭妇女。
原标题:家务成“有价劳动” 是尊重更是权益据报载, 厦门的陈女士和张先生结婚20多年,育有三名子女。几年前,张先生出现了婚内出轨迹象,陈女士伤心不已。二人多次争执,自2021年开始分居。同年,张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判决驳回。
小到一桌热腾腾的饭菜、一身整洁舒适的衣服,大到子女的抚养、老人的照料,日常生活中,琐碎而繁杂的各种家务劳动,是家庭幸福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但长期以来,由于家务劳动不能直接带来真金白银的收入,常被视作一种不计报酬的无偿劳动。变化正在发生。
结婚后,夫妻一方放弃自己的事业,成为全职太太或家庭主“夫”,每天重复做各种繁杂事务,虽然没有参加社会劳动,在家里照顾家庭也同样有所付出。那么,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的情况下,家务劳动价值如何被法律保护呢?
近日,河南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诉讼,胡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男方王某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男方支付她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男方收到诉状挺惊讶的,“有这个规定吗?”法官助理付赛雅称家务劳动是无形的但不是无价值的,家务劳动也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承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我国民法典明确肯定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旨在倡导公众对家务劳动的认可和肯定,以此提高家庭内部合理分工,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