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举报深圳市某商贸公司9月1日在公司内部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加班到晚上20:30给予20元以内餐补,“如每月加班未达到30小时,岗位绩效乐捐300元/月”。
强制加班,没加够时间还要扣钱,这是深圳的一家公司的加班制度。一条条一桩桩全部都踩着《劳动法》的红线蹦哒。有网友爆料说,这家公司原本在7月底就提出了加班的要求,但是没有得到员工的响应,所以公司便出台了一份叫做《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
据鲸视频v报道:9月1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深圳一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如果员工加班未达到30小时,需要向公司乐捐300元。记者从涉事公司处核实到,此文件属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