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后撞了车就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一条朋友圈“助攻”交警神速破案2024年12月12日6时05分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沙县区莲花园红绿灯处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逃离现场接警后值班民警黄瑶带领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场时只见路口处停
11月11日晚上7时许丽日五区一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前往现场但在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经询问现场围观群众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民警在通知120的同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大队带班负责人。
如果行为人确已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那么,即便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或是在逃逸状态持续过程中,能及时放弃其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听候处理,且也不论其中止逃逸是基于个人良心发现还是害怕罪责加重等何种缘故,该事后“中止逃逸”的行为均不得推翻对其先前逃逸行为的认定,而仅认定其事后的行为为自首,即分开认定,而不宜相互冲抵。
自推行“交所融合”警务模式以来,邹平公安打通警种壁垒,打造交所融合“232”平安工程,全市所有警情一个平台接派警,一体化运作,对事故类警情的派警,实行轻微事故派至派出所,人员伤亡等复杂事故同时给派出所及事故科派警的“一警双派”协同处置机制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