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一楼的小王很是闹心,家中客厅、卧室天花板漏水导致停电,楼上邻居却常年不在家,找来物业查看,原来是楼栋公共下水道堵塞,反涌至二楼业主家厨房洗手池排水口所致。经过疏通维修,反涌问题却还是频繁出现。沟通无果,小王只好告上法院。究竟房主、楼上住户、物业公司,各方责任如何划分?
出租的房屋漏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负有维修义务。但如果租户长期不在承租房屋居住,漏水造成房屋发霉、物品损坏,该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近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此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情介绍2020年11月,小李从房东陈某处租了一套两居室,租期为两年。
来源:【濮阳日报】【案情】张某与李某系我市某小区上下楼邻居,2022年某日,李某家中水管漏水,渗漏至张某家中,导致张某客厅和厨房的物品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物业公司得知后派员工到张某家中关闭了水阀,制止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后因赔偿问题,张某将李某和物业公司诉至华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