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方面借鉴国内外其他种类语言测试方式,另一方面考虑普通话水平测试试题均来自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并公开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朗读作品和说话题目作为重点测试项目均已公开,应试人在测试前可充分准备,因此本次修订将取消备测环节。
一、报考人员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社会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二、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3月1日—3月7日2.打印准考证时间:测试日期前2天,在报名页面打印准考证。3.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年上半年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测试机构和对象(一)测试机构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