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发生工伤后公司被注销了,职工的工伤待遇向谁讨要?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清算组成员袁某、雷某一次性赔偿蒋某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6万余元。
11月29日,黄先生来电咨询称在公司上班时遭遇工伤,近日准备提起劳动仲裁时发现公司已经注销了。黄先生问,公司注销了,劳动者还能就工伤待遇争议申请仲裁吗?针对郭先生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
核心提示:一般情况下,在工作中受伤后向公司申请工伤是由我国法律规定的,但是,也有人在受伤后还没来得及申请工伤的时候,公司就注销不存在了的,这种情况下还能申请工伤吗?员工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后又无力承担支付责任,如何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给付工伤保险金纠纷案件,判决社保中心核定并先行支付受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什么是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工伤认定后又该怎么做?劳动能力鉴定什么时候做?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工伤如何赔偿?本文从工伤规定一直说到工伤仲裁赔偿。工伤赔偿程序复杂,建议保存收藏。一、什么是工伤?工伤,简而言之即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导致劳动者受伤。
工伤不予认定的三种情况。1. 第一种情况就是不属于工伤。比如员工所受的伤势并非是由工作本身引发的,比如这个与工资无关的事情引发的,还有一种就是员工受伤并非发生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中的,最后就是员工受伤了,是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我伤害、自杀等行为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