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近日,广东中山一法院公开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男员工“误入”女厕所,当时还有女员工正在如厕,公司当天便以其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法院认定,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并无不当。
10月25日,广东东莞。一男子穿硅胶服饰扮女装,进女厕所偷拍,被众人抓住报警。29日,知情者表示,偷拍者已经被警方带走,当时看他打扮就不对,广东不是很冷,但他穿的很严实。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头条号作者“以案普法”@以案普法对此进行了分析。律师: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榆林高新公安1月16日,榆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1月14日23时42分,我局沙河路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在辖区某商业街女厕所偷拍,被发现后逃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最终确定违法行为人杜某并传唤其到案。
3月13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针对网传“一男子偷拍被发现后逃离坠楼”事件发布通报,称涉事男子徐某侵犯他人隐私被立案查处,并提到坠楼致其多处骨折,无生命危险。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好奇该事件中拦住并追逐偷拍者的情侣,是否要为男子坠楼担责。
央广网沈阳3月13日消息(记者李子平)渤海大学日前发布情况通报:3月1日11时,该校航运学院男生金某某进入滨海校区食堂二楼女厕所进行偷拍。涉事男生金某某已交由警方调查处理。鉴于该生所犯错误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现依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1月16日,陕西榆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2024年1月14日23时 42分,我局沙河路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在辖区某商业街女厕所偷拍,被发现后逃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最终确定违法行为人杜某并传唤其到案。
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3月11日,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步行街,一男子在女厕所偷拍被发现后,翻越护栏从二楼坠落。13日,永川警方通报,已对偷拍的男子徐某立案查处。据现场视频显示,在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步行街二楼,两名男子发生拉扯,其中一名男子挣脱跑开,另一名男子在后方追逐。
12月24日,浙江杭州一所大学的女生发帖反映,“在某高等985/211学校实验楼女厕,被一男研究生偷拍,因没有第一时间抢到手机,照片被他删除,所以没有证据,警方的处理结果是‘不予处罚’。”12月25日,该校保卫处答复记者,称此案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据平安泸县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玉蟾派出所接网友举报,某所谓“网红”男在11月21日拍摄“挑战”进女厕所上厕所的视频。视频显示,该男子应粉丝要求,拍摄进公共女厕上厕所。视频拍摄地点为城区一休闲公园的公共厕所,拍摄前后都有人进出。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玉蟾派出所接网友举报,11月21日,泸县一“网红”在某平台上传了进公共女厕上厕所的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视频可见,男子应粉丝要求拍摄进公共女厕上厕所,该地为城区一休闲公园,拍摄前后都有人进出。视频发出后,有网友对该内容感到不适。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她父亲在北京地铁站做保洁,进入女卫生间清洁时,里面没有回应,于是其父进入清洁,结果其父后被“诬告”侵犯个人隐私,被公安机关进行了行政处罚。6月27日晚,发帖网友张静(化名)称,父亲因身体原因,未执行行政拘留,但因这一处罚,已经停职在家。
8月16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8月5日14时40分许,违法行为人董某某(男,25岁)在重庆市轨道交通6号线上新街站往小什字站方向站台的女公共卫生间内,用自己日常使用的一部手机,打开手机摄像功能通过厕所隔间挡板下的缝隙,偷拍女乘客周某入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玉蟾派出所接网友举报,某所谓“网红”男在11月21日拍摄“挑战”进女厕所上厕所的视频。视频显示,该男子应粉丝要求,拍摄进公共女厕上厕所。视频拍摄地点为城区一休闲公园的公共厕所,拍摄前后都有人进出。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玉蟾派出所接网友举报11月21日泸县一“网红”在平台上传了进公共女厕上厕所的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视频内容显示,男子应粉丝要求,拍摄进公共女厕上厕所。该地为城区一休闲公园,拍摄前后都有人进出,而男子从厕所出来,碰见一对上厕所的情侣后被情侣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