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统一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不得下放。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表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经济网 证券日报记者 李 冰2025年开年,小贷行业迎来重磅新规。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17日官网消息,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2025年以来,多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示了一批失联、“空壳”的小额贷款公司,涉及几十家。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对于小额贷款行业加速洗牌的现象,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金融监管加强、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8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拟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
来源:经济日报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家表示,《办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有助于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