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新一轮高温天气来袭,山东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规定、防暑降温措施和高温待遇,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按照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当前我省已进入盛夏季
昨日,烟台市人社局转发上级通知,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烟台市2024年防暑降温费仍按照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发放,不得用清凉饮料等充抵。
连宁燕 威海报道5月29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加强高温天气劳动者的权益保障,6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对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为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避免高温中暑等职业伤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山东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日前向全省各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5日山东省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山东11市高温37~39摄氏度,局部超40摄氏度。根据国家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俗称的“高温补贴”是指防暑降温费。按照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适当调整山东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其中,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针对多地连续发布高温预警,山东主动采取措施,切实抓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一是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规定和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