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市人社局近日发布通告,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2014年3月1日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应当将超比例调整用工方案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备案。
也就只有外行人会这样说,因为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首先企业给的价格,都是含票的,开票6个点,企业给28/时的话,开票就是28×0.06=1.68,28-1.68=26.32/时,劳务真实的到手价格只有26.32,劳务公司肯定要赚钱,因为投资成本在那里,像无锡这边的企业,劳务公司要合作企业都是要垫1-2个月工资的,企业是第三个月打第一个月的工资,而劳务公司需要提前垫付工人工资的。
很多人在诟病劳务派遣,要求取消劳务派遣,转为正式工,我想说,劳务派遣是给无法进入体制,国企的普通人一个就业的机会,取消劳务派遣,你连派遣的机会都得不到,最后受伤的还是我们这些没有编制的人,国企招人如果按正式工待遇招,也只会扩大学校校招的规模,本科,专科的应届毕业生,要说一线工人辛苦没人干,怎么会呢,福利,工资到位,大把的学生愿意入职。
劳务派遣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引入后,现在已存在四十多年,这种用工方式写进了劳动合同法中,这种用工方式有人赞同,也有不少人反对,觉得应该取消,那么这种用人用工方式究竟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呢,听听派遣各方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