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天津广大退休人员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6月底仍没有取得待遇资格信息可能影响养老待遇发放尊敬的老同志:您好!
为进一步防范冒名登记,加强对冒名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给经营主体提供更加规范、安全的登记服务,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于2月底对经营主体登记身份认证信息化系统进行优化升级,选定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作为试点开展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升级工作。
5月25日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提醒我市逾期未认证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尽快进行资格认证公告附件《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中显示我市共有3808人逾期未认证这些人员如果在2023年5月31日前仍未进行资格认证将自2023年6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万一真的没来得及认证也不
根据天津人社厅11月15日消息,天津开展新一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天津人社厅提醒,今年的认证方式将往年认证有所变化,将采取“信息比对为主,以自助认证、预约上门服务为辅”认证新模式。
对于养老金的生存资格认证,我们每一名退休人员都是非常的重要,因为如果说一旦忘记认证或者说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认证,就会造成养老金的暂停发放,也就是说养老金待遇就无法正常领取了,可以说这样的影响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还是非常大的,因为养老金一旦暂停发放,我相信很多退休老人来讲,都是非常的着急或者是心慌的,那么对于这个养老金认证的时间,有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呢?
广大退休同志们,按照人社部部署要求,为切实改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创新服务手段,天津市社保中心不断拓展“无形认证”数据共享渠道,综合利用实名就医、民政、疾控、人社部共享出行、电子社保卡签发、国家公共服务平台自助认证结果、跨地区协助认证等数据为95%的退休人员完成了待遇资格认证,您可以通过下面的渠道查询自己的认证结果。
职工退休领取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达到了退休条件而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也没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同时,为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又不至于让养老基金有所损失,国家规定,每12个月需要至少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