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父母离异 母亲未尽抚养义务 法官听取孩子心声作出判决近日,建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抚养纠纷案。白先生与车女士于2018年8月经建水县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儿子小瑞由母亲车女士抚养。从2020年9月起,车女士将小瑞送去住校。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廖莉莎 记者 严君臣)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职责。法定监护人不履职、不尽责,致使被监护人处于困境,法院可以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栾海明 通讯员 赵洪彬 王尧5月31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槐荫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综合审判庭法官、槐荫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站长赵洪彬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进行委托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
父母离婚,本应跟随父亲生活的孩子在父亲离世后由祖父抚养,孩子母亲除了支付抚养费外未曾照管过孩子。近日,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起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法院查明,刘某某系孙某与刘某之女。在刘某某刚满三周岁时,孙某与刘某离婚,并约定刘某某由刘某抚养。
【来源:中国妇女报】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安阳市首起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11岁的小路(化名)因父母离婚自小跟随母亲生活,2024年7月母亲因病去世,父亲李某明确表示不愿抚养,小路生活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