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近日,有短视频博主称自己21岁,收养了一个5岁小女孩,引发关注。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收养了一名5岁女孩。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网友质疑,该博主不符合领养条件,是自导自演。
关于送养和收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针对生父母能否任意送养孩子、收养孩子需满足的条件、收养关系能否解除、民间送养收取“感谢费”或者“营养费”的行为是否违法等问题,法报君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邓雯芬律师,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