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浙江省发布《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浙江“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增添成色。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和班级负责老师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该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招生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为促进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及教育部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近日,金华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内容以问答方式作一解读。
日前,《永康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出台,为了让广大市民和学生家长更好地了解、理解2020年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根据市招生委员会授权,永康市教育局就2020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作以下解读。
岱山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 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招生政策,切实规范和完善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岱山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义务教育资源实际,制定我县 2023 年义务教育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招生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开始,民办小学的招生对象与我区公办小学相同。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朱丽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让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依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根据杭州滨江区中小学资源配置、适龄儿童分布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2024年滨江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现予以公布:一、公办小学服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浙江省于2017年印发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全省学籍管理工作,为学校学籍管理提供了依据,简化了办理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
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2012〕26号)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天政办发〔2012〕102号)精神,现制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