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职工: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5日起,在长春市及所辖县、区购买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帮助房地产企业复产纾困,切实维护好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为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日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
9月29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安居保障作用,减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结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一、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
为支持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等,长春出台了包括5个方面、20项政策的支持措施。5月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段文平)12月18日,据“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显示,长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括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期限、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以及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长住金管规字〔2024〕6号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结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一、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月1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安居保障作用,经研究,拟对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长住金管规字〔2024〕6号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结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
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已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按照《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长房联字[2023]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际,现就
进入到2025年1月1日,多个地区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数,甚至是一些使用管理办法和政策。那么我们就来看看究竟是哪些地区,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看看有没有你所在的地区,对于部分调整的地区,会给予购房者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