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近年来,涉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日趋完善。“法律修改后,司法解释需要作相应调整。
2022年3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承德市兴隆县非法采矿屡禁不止,肆意侵占自然保护区及林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承德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重要生态涵养区。兴隆县位于承德市最南端,该县违法采矿行为频发多发。
因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犯罪嫌疑人阳某于9月6日被娄底市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这也是全国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我市查破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阳某系双峰县青树坪镇人,从2015年3月起担任双峰县某采石场的负责人。
爱护环境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破坏性采矿罪【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第2款为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两男子在承包林地内建房、修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致使原有林地植被遭到破坏,受到林业行政处罚拒不执行,怎么办? 近日,梅河口市林业局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王某某、郭某某限期内恢复被破坏林地原状,并分别对二人处以罚款13764元、35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