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不承担赔偿责任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案情李某平时从事销售工作,由于经济压力大,在某网约车平台注册后兼职营运服务。近日,李某在网约车服务过程中不慎与前车追尾,导致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现场勘查,李某被判定为事故全责。
【法问】原标题:私家车“擅自”接单挣钱 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周倩读者来信编辑您好!我有一辆私家车,2020年在网约车平台进行了注册,之后,我有时候会开车在平台上接单。
车主自行将其名下的非营运车辆改装后用于跑货拉拉,发生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日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张某为方便在货拉拉平台接单拉货,自行将其名下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改装成营运车辆。在一次营运过程中,张某驾驶车辆与行人郭某相撞,郭某经抢救无效去世。
鲁法案例【2023】682(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2022年8月,被告王某驾驶轻型栏杆货车与原告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