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仅有转账凭证的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融资方式。我们以出借人小强和借款人小明的不同视角,梳理了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便于大家更好地认识和防范借贷风险,避免借贷纠纷。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理念和消费观念发生很大变化,超前消费备受年轻人追捧,与此同时,网络贷款因易操作、额度高“崭露头角”,人们在享受网贷利好的同时,却容易忽略其利息高、监管缺失等弊端,进而陷入网贷的泥沼。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珠街法庭审理了一起网贷案件。
民间借贷纠纷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其中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具有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案件事实多样、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本文对此类诉讼的核心要点以及常见问题进行梳理,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法案例【2024】721(图源网络 侵删)二人合伙开店,一人退伙时,对方向其出具了借条一份,后其持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对方抗辩双方并无借贷关系,法院如何审理?案情简介孙某与郑某系多年好友,2021年二人合伙经营饭店,孙某于2021年4月向郑某转款13万元作为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