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如果夫妻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就意味着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人,离婚时应作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夫妻双方无权予以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将房屋一概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还应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北京的林先生最近想要购买一套二手房,在他看中一套房子即将签约时才发现,其房本上的产权人是未成年人。林先生很想购买这套房子,但又有点担心会“踩坑”。他想知道的是,对于这类房源,如何才能在签约时尽量规避风险呢?解答: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这样的房子在交易时有特定的限制。
5月11日,南京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夫妻离婚,在未成年女儿名下的房产怎么分?为此,父亲赵某把女儿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归自己,女儿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近日,平谷法院判决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赵某与刘某原是夫妻,婚生女为小赵(未成年人)。赵某称,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小赵名下。
【法问】原标题: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陈丹丹读者来信编辑您好!几年前,我婚后和妻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女儿小雅名下。后来,因为我们夫妻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该《通知》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