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这是完善我国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更好实现当事人诉权,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提出了部署要求,强调“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人民网长春11月18日电 (记者李思玥)日前,吉林省委召开了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实施意见》,吹响了吉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作出专门部署,强调“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获悉,最高法表示,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最高法提出,要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聚焦扩张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
光明网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 孙满桃)7月24日,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班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张军指出,要严肃、准确、充分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坚持指标体系“体检表”的功能定位,坚决纠正、防止违背司法规律的盲目攀比排名、“唯数量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为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