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昊骞 济南报道近日,山东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2部门对《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修订完善。 4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修订的有关情况。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人民网3月21日电 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1部门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切实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神,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日,防城港市检察院结合律师代表意见建议及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若干具体事项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为律师会见、阅卷、听取意见等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10月1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省司法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促进律师事业发展。律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各项执业权利□建立健全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对检察人员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予以追责□促进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内容。
■ 社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虽然该规定在法律位阶上较诉讼法和律师法略低,但同时以国家五个司法最高机关的名义联合发文,在我国律师发展史上尚属首次。
广州日报讯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国家安全局、深圳市律师协会六个单位正式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旨在从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着手,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