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为进一步放开外资市场准入,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商务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建立案例归集和定期通报制度。
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工程高标准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我省与京津两市共同推动建立了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第三方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共享机制,同时共享管护工作开展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市场主体清单,共同培育管护市场,纵深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提质增效,不断推动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明确在全国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也规定了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对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作出更加便利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具体规定。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税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陶春燕近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25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市行政审批部门在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有效提高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准确率。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市监发〔2020〕62号各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