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医疗单位负责医师注册的同志,对省卫计委【2017】8号文件和湘卫医发【2019】1号文件中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定有些迷惑不解,陆续来电来信问询该如何实操?我们先来了解和搞清楚两个概念:一个是“区域注册”,一个是“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是好事,医师多点执业目前进展如何?近日,国家卫健委针对《关于采取措施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提案》的答复的函中提到,进一步加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加强医师多点执业激励和宣传,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向县域延伸。
本文导读:什么是医师区域化注册?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在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天星金英杰小编带您一窥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改革的变化亮点。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医类别医师考取《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资格、中医类别医师完成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后变更或增加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学影像、麻醉、医学检验、病理工作的人员,经所在执业机构确认其专业技术已达到相应水平的,可继续从事原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