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纠纷,判决被告李某庆、李某华赔偿原告李某寅因相邻日照和采光造成的损失6000元及鉴定费20000元,共计人民币26000元。基本案情原告李某寅与被告李某庆、李某华是同组村民,且双方系堂叔侄关系。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8月22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农村建房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了几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 图源:昌平法院一起案例中,赵某与刘某是南北邻居,赵某居北,刘某居南。赵某院落内为平房,房屋建成于2004年。
居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尽量避免对他人造成的妨害。家住北京的杨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邻居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借用家里的一面墙新建了一个卫生间,影响到杨女士家房屋的采光通风,她多次与邻居沟通无果后,将对方诉至了法院。
农村的房子大多都是一户一户挨在一起的,要么房前屋后是邻居,要么左右两侧是邻居,这就带来了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采光要怎么做?如果开窗,会影响到邻居跟自家的关系,对方说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日常生活多有不便。不开窗,自己又住的憋屈,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开不开窗还要看对方的脸色,很是生气。
正所谓“千金买户,八百买邻”,好的邻里关系能够使邻居之间往来和谐、守望相助,而不和谐的邻里关系,可能使得日常生活都举步维艰。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次邱人民法庭通过实地勘察与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案件。
信网1月9日讯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相邻关系中也要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否则将会影响居住环境和邻里和谐。近期,莱西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最终判令被告村民对房顶上部分光伏发电板进行拆除。姜某甲与姜某乙系前后屋邻居,姜某甲居北,姜某乙居南。
图为今年8月,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法官朱成辉(右二)主持调解下,老张和老李的矛盾终于化解,双方女主人相拥在一起喜极而泣。刘卓超 摄8月的一天,一大早,一辆车驶进了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法官朱成辉已经记不清这是他跑过的第几个乡镇、去的第几次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