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1月10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按1%征收率开票;专票可以享受减免税按1%开具,也可以放弃减免税按3%税率(且在同一个月或同一个季度不同的项目1%、3%可以混着开,纳税人有了充分的自主权,按各自税率交税即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明确在前期试点取得积极效果的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