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3月21日,江苏省南通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通知》明确,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3月21日消息,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支持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通知提出,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3月21日,据江苏省南通住房公积金官网,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支持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南通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新政明确,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微信公众号“马鞍山发布”,8月31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已经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通知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6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4〕1号)》。本通知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在2024年6月21日以后的适用本通知,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6月25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4〕1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为进一步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通房组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