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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自古以来,宴请宾客是人情社会的习俗,家有喜事时便会宴请宾客吃饭喝酒,喝酒本属于一种情谊行为,在酒桌上劝酒、拼酒也是常事,属于酒桌文化之一。可一旦饮酒者因醉酒而发生事故或受到损害,再好的酒桌情谊也不得不面临责任承担的冰冷问题。
日常生活中聚会饮酒是一种常见的社交行为那么若有人在共同饮酒后死亡其他共饮人需要承担责任吗绵阳游仙区法院披露一起因聚会饮酒致人损害事件的案例 2023年12月2日下午,佟某接受好友敬某、杜某邀请在某餐馆吃饭喝酒,酒后3人各自离开回家。在回家途中,佟某驾车冲入路边鱼塘不幸溺亡。
老王组织同学聚会,席间把酒言欢。酒后大家一起离开,老王到家后不久再次驾车外出,不料发生交通事故致车毁人亡。其家人将共同饮酒的几个人都告上了法庭。饮酒回家后又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同饮者需要担责吗?——原则上无需担责。
人民网重庆4月19日电 好友相约聚餐、唱歌,共同饮酒后一人头部受伤造成十级伤残,同饮者是否应该担责?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判决同饮者不用担责。目前,该案件已生效。法院认为,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同饮者责任义务不能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