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伟伦学生在校期间扎、咬同学,老师发现后对其批评并要求其道歉,因态度敷衍老师责令其再次向同学道歉。得知此事后,家长不干了,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那么,孩子犯错,学校到底可以实施哪些惩戒措施?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学校应当如何构筑起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潮新闻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就读龙源实验学校须知”帖文截图。图源:极目新闻近日,有网友曝光了广东阳江龙源实验学校的学生就读须知,其中明确“对犯错的学生适当使用鞭罚和罚站思过的惩戒方式,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同意,否则另择他校”,相关规定引发热议。
2月14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阳江的龙源实验学校要求学生和家长在校规上签字,同意体罚犯错学生,否则就另择他校。网帖显示,学校的第七条校规要求,对犯错误的学生,该校将适当使用“鞭罚”和“罚站思过”两种惩戒方式,“鞭罚”主要是打手掌,一次不超过10下,“罚站思过”不超过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