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疫情防控有了很多新变化。昆明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通告称,为保障群众正常出行需求,自2022年12月4日首班车起,乘坐昆明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市内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运营企业在核验健康信息时,不得拒载无核酸阴性证明的乘客乘车。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近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3年昆明市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政策措施细化方案》(以下简称《细化方案》)。为推动全市经济实现整体好转,2023年1月19日,市政府印发《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共7个方面26条政策措施。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石林县、禄劝县调整高、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增高风险区。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对来昆人员提出以下疫情防控风险提示:一、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
近期,四川省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云南省疾控中心健康提示:一、近7天内有四川省旅居史的来滇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我省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3月12日,昆明市印发了《昆明市2025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聚焦持续激发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提出26条具体举措。
10月10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关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10月11日至15日在昆明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