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行为的通知》。据悉,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抓招生、抓管理、抓质量的重要环节抓紧抓牢。
7月26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立、合并学校,或改变学校名称、层次、类别;不得随意改变办学地点、扩大招生范围;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陶然)7月23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努力提升办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充分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学校绿地率不小于35%。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对校园规划、校舍建设、运动场地及绿地、教育装备配置、师资队伍和教育经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7月7日上午,鹤壁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推进会在市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该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志广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彦成,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文昌以及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中小学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直属实验中小学校:现将《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外培训机构: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确保孩子们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就有关事宜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如下:一、暑期期间所有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全面深入挖掘、总结、宣传、推广。郑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和《河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让“规范管理年”行动掷地有声,助力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