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在广东省医疗保障领域发生重要变化。由广东省医保局出台的《广东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标志着为时两年的试行期启动,这将为所有参保人士带来一次彻底而深远的改革。《办法》涉及的管理对象包括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药师等专业人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杜志农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服务。从参保范围看,大家需要了解三点:一是参保居民的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但不包括在校学生;
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其他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支持和鼓励其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提出申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被医保经办机构暂停或解除医保协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