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突发疾病“脑死亡”,当场瞳孔放大,没有自主呼吸,医院见此情景一般建议劳动者家属放弃抢救,但是劳动者还能依靠呼吸机维持身体循环,劳动者家属通常很难同意“拔管”放弃抢救,这样劳动者最后临床死亡的时间就很有可能是在突发疾病“脑死亡”48小时以后。
哈尔滨一位门卫上班时脑出血、抢救无效身亡,却因为“没在48小时内死亡”、未被认定为工伤的新闻,在这几天内掀起了争议。而随着案件细节被报道,一个残酷的场景被展现在了大家眼前。想象一下。你的亲人在工作时突发疾病、医生回天乏术,最后一口气只是靠机器维持。
关于工伤认定“48小时”时限的讨论由来已久。今年,全国人大代表、特变电工电气装备集团董事长种衍民将这一“老议题”带到了全国两会上,他很关注这一时限能否突破。在最近的调研中,种衍民了解到,一家单位的员工在出差途中突发脑溢血,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4天抢救,也没能救过来。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建议,工伤认定“48小时”条款规定不尽公平合理,应该以人为本,结合当今医疗发展水平,尽快完善《工伤保险条例》,科学认定、优化细化“48小时之限”,切实加强对工伤、工亡者的法治保障。
苑广阔深圳某厂女工脑死亡后家属仍坚持治疗但终告不治,要求认定工伤,结果因超过法定抢救时限遭人社部门拒绝,双方最后对簿公堂家属败诉。按照现行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脑死亡后如果家属坚持继续治疗呢?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梁金辉提出,应该以人为本,结合当今医疗发展水平,尽快完善《工伤保险条例》,科学认定、优化细化“48小时之限”,切实加强对工伤、工亡者的法治保障。(3月10日《法治日报》)工伤认定“48小时之限”多年来备受争议。
中新网7月25日电 综合报道,近日,路透社、美国公共广播电台(NPR)、美国广播公司(ABC)等多家外媒曝光了一起美国当地的汽车工厂雇佣童工的事件。数十名只有10多岁的孩子们从事着金属处理的高危工作,有些甚至为了轮班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