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职工的安置都有哪些方式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职工安置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需在2020年底完成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转为企业的办理企业登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的通知,《意见》对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制单位原编制内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选择不进入转制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经济补偿等进
山西晚报讯按照由省委编委审核批复实施的《太原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近日,太原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系统或领域对事业单位进行整体重塑、功能再造,实行事业机构限额管理和编制总量控制,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内涵式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4日电 (记者王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扩大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统一税收政策适用对象、细化税收政策适用情形,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8个配套文件出台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设5年过渡期福州新闻网5月30日讯(记者 朱毓松)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福建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8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地切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到2020年,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
原标题:不必对转企改制过度解读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企业后,省属事业单位要正式行文解除其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
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2021-01-28 16:28:15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材工业新型材料检测中心)将转企改制,采取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保留企业法人的形式转为国有企业。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
2024年7月30日,山东省人社厅联合十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便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工作的实施”。而外界多解读为“精兵简政”“收回事业编”,乃至出现了“山东省事业编制改革,10万人告别铁饭碗”这样的标题,引发舆论关注。
为进一步支持转制文化企业发展,现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近日,山东省社会保障厅联合省编办、国资委、财政厅、税务局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企后新的政策规定文件,顿时,在网上引发热议,成了关注重点,有些网民因对山东省属事业改企缺乏全面深入了解,造成许多误解。
晋城一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等19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晋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进行转企改制,转企后,划转至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由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晋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