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通讯员方少波报道:利用上下级关系,以工作为名将女下属骗至无旁人的房间,采取威逼利诱甚至是暴力手段对其强制猥亵。近日,一名贵州籍“流氓”男子因上述犯罪行为,被龙湖区人民法院以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先来看一段真实发生的例子:我去年刚刚毕业,本来在另一家公司做的,今年三四月份的时候才换到这家公司里面来。这个公司什么都不错,规模大,待遇好,在行业内算是很不错的一个公司了。所以在这个公司上班,我爸妈都觉得比较有面子,咋亲戚面前也很爱炫耀这一点。
广东韶关一酒店经理在厕所里对女下属强行搂抱、强吻、摸胸,实施猥亵。12月6日,记者从韶关浈江法院获悉,近日,浈江法院审结这起强制猥亵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6月13日晚上,被告人林某某作为韶关某酒店经理,安排员工小张在该酒店某房与客人喝酒。
男子郑某在得知自己的女下属被自己的上级领导性骚扰后,非但不予处理,还有意撮合二人。后公司认为郑某对此事未尽经理职责,将其开除。郑某起诉公司要求赔偿。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发布了2013-2022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上述案例便在其中。
5月5日下午,九江市修水县渣津派出所所长卢伟明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受理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肯定会依法处理,“当时是一对一录的口供,当事的两个人说法有点出入,我们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待取好证以后,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