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认为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不必然要去办理房产加名登记,否则会架空《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五条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原本登记在A名下的房产,过户到B名下,离婚时该房产是属于B的个人财产吗?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明白:男人把房子过户到你一个人名下的时候,也别高兴的太早,最好配套签署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夫妻财产约定,明确房屋只属于你一个人,否则名字变来变去也没啥意义。
北京离婚律师张亚敏-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男方在婚前买了房,婚后浓情蜜意,丈夫主动将房子赠送给妻子,并将房子过户到了妻子名下。那么,房子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吗?离婚时丈夫还可以分割房子吗?今天律师用实际案例告诉你答案!
房址和户型已选好,定金也交了,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这一矛盾在未婚情侣或已婚夫妇中频频出现。针对这一问题,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施行。随后,“在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时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的话题引发热议。
央视新闻 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财产分割是离婚纠纷涉及的矛盾高发区,也是这次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大重点。实施以来引发广泛热议。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怎么分?
一方在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加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房产该如何分割?阿霞和老庄(均为化名)于2001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14年双方因经济原因产生家庭矛盾,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儿女均随阿霞共同生活,老庄则外出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