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面对问题及应履行的义务目前,国企进行改制中存在方案不完善、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合规等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制后如何被安置问题成为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如果职工安置处理不当,必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损坏企业形象,影响社会安定。
但是下岗职工在申请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很多人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了,通常情况下这些年限,往往是能够被认定为视同工龄,也就是说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肯定会按照过渡性的养老金方式来给予计算。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职工的安置都有哪些方式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职工安置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需在2020年底完成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转为企业的办理企业登
日前,湘潭市民政局下属市帆布厂、市电焊条厂、市被服厂三家改制企业已全面完成改制,但因缺乏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和整理场地等原因,导致档案整理、移交进馆工作停滞。相关问题若不及时解决,极有可能导致档案遗失、泄密或损毁,最终损害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利益。
工龄认定难成了他们提前退休的障碍。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作岗位上累计满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