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2021年,晋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正有序推进,住了20多年的房子现在终于要有自己的房本了,家住某家属楼小区的居民们都沉浸在欢喜当中,但是居住在1单元101室的田先生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来源:法律公园【裁判要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当事人确认对案涉房产享有所有权的诉讼请求,并
1.以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子就归自己了,未过户惹麻烦案例背景张先生与妻子李女士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单位的福利房内,因该房屋面积狭小,仅有38平方米,张先生一直想另购一处大平方米房屋用于居住。张先生攒了足够的购房款后,就开始四处看新开发的楼盘,但他发现新房基本都是高层楼房。
签订买卖合同后,我也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但之后王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记者连线律师程新林解答:根据《物权法》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登记的公示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虽然购买了房产,他在卖方交付产权后,并不立即取得物权所有权,而是登记后才能享有完全的产权权利。也就是说,在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前,买房人只享有物权期待权,并不享有真正意义上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