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往往会看到夫妻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战,为往日婚姻中的自己争个是非对错,却忽略了自己为人父母的这一责任与义务。近日,在上海二中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相互推诿,在法官与夫妻俩多次沟通后仍态度坚决。僵局该如何打破?
近日,雁江区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牟某甲与被告李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后于2012年生育长子牟某乙,于2018年生育婚生次女牟某丙,近几年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原告于今年八月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自己抚养婚生次女,并因自身已经抚养一女,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婚生长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抚养婚生长子。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6日电 依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但如果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怎么办呢?日前,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亲生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经亲属申请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