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彩礼新规”,已于今年2月1日开始施行,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适用“彩礼新规”审理了两起纠纷的案件。贾先生与杨女士通过商业婚恋网站相识相恋。
来源: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彩礼金如何返还而产生分歧的离婚纠纷案,原被告签下调解书并当庭履行完毕。 基本案情:原告阳某与被告张某于2022年经他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定亲并开始同居生活,同年8月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彩礼”通常是指以结婚为目的,在男女双方未进行婚姻登记前由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的数额和价值也在不断提高,那么当双方感情破裂而分手时,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彩礼又该如何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