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五分之一以上业主提议调整业委会可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取消“不交物业费限制业主共同管理权”规定;修订后的条款表明了小区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4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合肥市房产局对《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
大皖新闻讯4月21日,合肥市召开《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合肥市第一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怎么办?如何监督业主委员会?
日前,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将加快推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出台,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提供政策保障。在物业行业引起广泛讨论,行业也普遍看好这次物业新规的出台,渴盼新规将为物业行业的发展再助力,再提升。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合肥4月21日电(赵越、实习生张静雨)4月21日,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有时物业公司因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便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来进行催缴。这样的情况可能并不鲜见。那么物业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呢?《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对此作了明确。问:物业通过断水断电、限制出入等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合法吗?
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走哪些流程?谁来筹备?经费从哪来?……《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下面,就听听“房小宣”怎么说……问:成立业主大会,第一步是什么呢?房小宣:成立业主大会前,要组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为贯彻“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务实思想,推动党务、业务深度融合,赋能物业一线实务、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以更好服务业主群众,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会同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法专委,于2023年11月2日在总公司合肥柏庄金座19F会议室开展“专委会送专业上门”活动,培训、讨论以依法合规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公众对废止<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意见的通知》,计划废止《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
昨日,记者从省人大获悉,我省拟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即日起至3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市民如有话要说,可登录安徽人大网,或使用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入住率达到50%以上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业主大会是“想开就开,想不开就不开”。
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一些老旧小区很难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也迟迟成立不了。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在全省首创,提出了“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机制,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房小宣”怎么说……问:我们小区的业委会实在是成立不起来,应该怎么办?
电梯广告收入、公共场地停车费、快递柜场地租金等小区公共收益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针对小区公共收益监督难等问题,《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公共收益收入及支出范围,并建立公共收益共管账户制度。问:听说我们小区有公共收益,就是不太了解公共收益有哪些,可能具体介绍下呢?
小区业委会任期满了该怎么换届?如果业委会不作为,能重新选吗?业委会是不是可以代替业主大会行使职权?……这些问题在《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都有详细规定,听“房小宣”来说道说道……问:小区业委会任期届满,仍然不换届怎么办?
业委会成立难?部分物业企业服务“质价不符”?物业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公共收益收支管理不规范?“高空抛物”无人监管?……备受关注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业主遇到这些情况怎么办?别慌,在《条例》里,都能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