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江苏工人报消息,对女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比例接近四分之三;95%以上的被调查单位已组织女职工参加“两癌”筛查,并帮助办理生育保险、医疗互助保障;一些单位还给予女职工超出法律规定以外的“六期”保障措施,比如延长哺乳假、哺乳期间实行弹性工时制……近日,省总工会对《江苏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工萱 记者 李楠)3 月 3 日,江苏省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提出 " 依法延长产假,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指出,产假制度是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制度,女职工生育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还有权享受地方规定的延长产假。
原标题: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引题)专项集体协商助力解决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主题)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近日,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布了专项集体协商助力解决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十大典型案例。
原标题:江苏省总对该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引题)不断完善地方规章 更好保障女职工权益(主题)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谢丹娜)《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后,为全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提
原标题:女职工孕期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021年8月13日,江苏常州溧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组成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服务团队,在查看某公司休息休假制度时,发现该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超过98天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处理”,并且从人力资源和部分女职工处了解到该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这样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妇女儿童领域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九条明确: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