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本报讯 (记者温居林)为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高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红碱淖管理局,石峁遗址管理处:《神木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我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坚持“产污者自负,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经东凤镇党委、镇政府决定,自通告之日起在全镇范围开展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我镇共设置13个集中收集点负责收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通告如下: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完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草案)》,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初审后的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1.
第一条 为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